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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3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2-10-26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杨有贤委员:

您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区社区治理实际,答复如下:

一、我区社区治理主要做法

近年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大背景下,社区治理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党中央和国务院聚焦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委会、常委会专题研究基层治理工作,出台基层治理“1+6”政策,从乡村、社区、社团等六个领域做出整体布局。自治区民政厅抢抓机遇,紧盯社区治理难点弱项,着力在建机制、打基础、补短板、提质效上下功夫,精细指导、推进落实,取得显著成效,民政部和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多次肯定批示。

(一)建机制强联动,增强齐抓共管合力。提请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召开全区社区治理推进会,推动市县党委和政府层层召开推进会,压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责任,凝聚“五级书记”抓治理强大合力。创制社区治理“六增六提”行动措施和11项“微政策”,出台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城乡社区协商、基层治理、社区治理等10余份文件,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推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颁布实施后,及时起草并提请自治区出台《实施意见》,制发分工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推动任务落地,做法被《民政部简报》推介。将基层治理纳入自治区效能目标考核,县(区)全部建立党委议事协调机构,9个县(区)民政局设立副科级专班,推动将社区工作报酬、运转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动态调整,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抓党建强堡垒,引领多元主体参与。建强组织堡垒,高质量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两委”成员学历年龄实现“一升一降”,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稳步提升。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构建“社区党委(党总支)—网格(片区)党支部—院落(楼栋)党小组”纵向到底组织体系和“行业党组织+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横向到边治理体系。推动共建共治,深化街道“大工委”和社区“联合党委”区域化党建,创新实施社区治理“一书三单”(共建共治协议书和共治资源清单、治理需求清单、服务项目清单),社区通过“网格大走访”摸需求找资源,每年为居民办实事8万多件(次)。2021年各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万余次,化解矛盾纠纷5万余件,成功率96.8%。调动社会力量,发挥社区平台作用,通过场地支持、公益创投、政策激励等措施完善“五社联动”机制,500多个社区设立社会工作室,乡镇(街道)全覆盖设立社工站。设立宁夏慈善系列表彰,投入5000多万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志愿服务,涌现出以“七一勋章”获得者王兰花为代表的一批全国最美志愿者和最美志愿服务社区。

(三)补短板促提升,推动社区赋能增效。优化村居设置,经联动会商新增社区81个,核增村(社区)“两委”成员1470人。2217个村、645个社区共划分1.98万个网格,实现群众自治与网格化管理有效衔接。按照“一室八中心”标准对部分社区服务阵地功能室进行优化整合,最大程度满足群众服务需求。配强工作力量,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制度,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落实“3岗18级”薪酬体系,推动社区工作者报酬月增1000元左右,社区主要负责人与街道同工龄干部工资收入大体相当。区市县三级联动,全员轮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今年自治区开展示范培训11期、800余人。减轻社区重负,启动“社区万能章”治理行动,解决“牌匾满门”“制度满墙”“奇葩证明”等问题,清理机构牌子1.3万多块,清理证明事项30多类;会同区直修订社区职责事项《清单》,实行新增事项“准入制”,从源头上减负,推动社区工作者迈开双腿入户走访,解放双手开展服务。

(四)抓服务提质效,提升群众满意度。聚焦群众关切,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智慧社区试点,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村级代办全网通办,西夏区“邻里云”、金凤区“社区数字治理”、大武口区“智慧网格”等平台,使基层治理和为民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做实特殊群体救助服务,做优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打造有宁夏特色的社区治理“百佳品牌”100个。推动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全区2万多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深化社区协商,落实城乡社区协商《实施意见》,分城乡指导细化协商内容,规范协商流程,深化成果运用,引导居民参与治理。今年以来各地社区通过“百楼万户大走访”,收集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8.8万多件,通过“网格议事站”“百姓议事厅”等平台,调处矛盾、化解纠纷、解决问题1万余起,一些社区创新开展的“板凳会”已成为居民畅所欲言的“暖心会”、让“烦心事”变成了“暖心事”。

二、意见建议及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

《提案》指出的这些问题,也是近年来我区社区治理中面临的现实问题,特别是社区治理合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负担过重等问题,既是我区社区治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也是全国的共性问题。针对提案3个问题4条建议,民政厅专门制定办理工作方案,由分管领导包抓,主责处室牵头,先后到吴忠市、固原市、兴庆区、惠农区等地进行深入调研,并函商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单位提供协办意见,确保办理答复工作圆满完成。

(一)关于“健全多方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的建议。

一是在推动基层组织发挥作用方面,2020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强化司法所、警务室等力量推动民事纠纷调节作用,提出依托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益律师、法律需求调查等窗口。健全人民调解“四张网”,设立社区、楼栋人民调解组织,有条件的社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强社区警务力量,落实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民警,推行“1+X+N”工作模式。司法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和完善互联网+村居法律顾问等措施,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司法厅等部门指导设立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560个。二是在联动调节工作机制方面,自治区司法厅等部门,先后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处理中推行人民调解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为化解一般性交通事故、物业纠纷、治安纠纷、医患纠纷等提供政策依据,形成协调联动的多元调解工作格局。三是民政厅聚焦群众直接关切的问题,每年开展一次“百楼万户大走访”,每年集中开展社区“协商月”活动,每年举办一次“邻里节”,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置,协商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力争在萌芽状态有效化解矛盾。针对“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不顺畅问题,民政厅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起草《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具体措施》,通过街道“大工委”和社区“联合党委”区域化党建,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健全街道(乡镇)党(工)委统一协调,组织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共同参与,联动协同解决矛盾纠纷问题。

(二)关于“推进三方合作的共治共享模式”的建议。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国家《“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编制我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会同15个部门编制《自治区部门社区治理服务大联动清单(2022年)》,围绕7类重点事项,下沉项目18项,推动部门资源与基层需求精准对接。制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10条措施》,对接落实“城乡社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500名,指导将近400个待聘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常态化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和社区治理“一书三单”制度,96个区直部门与驻区社区结对共建,在今年疫情防控吃紧关头,6500余名党员干部下社区支援。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新深化“五社联动”机制,实施党建引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研究出台《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助推基层治理指导意见》,搭建联动平台、畅通参与渠道,引导支持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慈善资源发挥积极作用,“十四五”期间,支持打造“五社联动”示范社区100个。三是深化社区居民自治。坚持协商民主,凡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健全自治章程,创新自治的内容和形式,激发自治活力,推行“社区协商月”制度,健全完善社区党组领导、居委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商体系,制度化安排,通过协商凝聚共识、聚合资源、解决问题,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引导居民参与,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四是调动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性。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先后印发《宁夏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人员信息管理办法》(宁建规发〔20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导则》(宁建规发〔2021〕10号)、《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宁建(房)发〔2021〕8号)等政策文件,加强物业服务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将物业服务企业应急条件下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纳入企业信用加分范围,调动物业公司积极性和服务有效性,服从社区应急管理安排,配合社区做好小区工作,真正让物业服务企业融入社区治理。

近期,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委政法委、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多方调研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具体措施》,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党建扩面提质行动”,推行“红色物业”“红色业主委员会”,推进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引导企业招聘党员员工等方式加强党的工作覆盖。同时,聚焦深化党建引领,通过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推进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联动机制。

(三)关于“以法治化手段建立社区机构与物业公司相互贯通的机制纽带”的建议。一是以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推动“交叉任职”,优先吸纳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中的党员负责人兼任街道“大工委”或社区“联合党委”委员,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支部委员经法定程序任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实现“交叉任职”,形成了多方共治的良好局面。二是健全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管理、准入退出、失信惩戒机制,对党建强、服务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项目和物业服务企业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承接有关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对服务差、群众意见大且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退出。三是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在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31个,形成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的调解组织网络,有效化解各类物业矛盾纠纷。

(四)关于“制定社区居委会职责清单”的建议。社区负担过重是目前全国社区治理的难点工作。一是针对长期以来社区权责不清、负担沉重、“奇葩证明”多等问题,打好“瘦身健体”主动仗。2020年自治区民政厅会同区直35个部门修订6类64项《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责事项指导清单》,进一步厘清街道与社区、社区与社会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实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推动长效落实社区职责清单和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接续开展为期3年的“社区万能章”整治行动。中宁县疏堵结合治理“万能章”做法获评全国典型案例。二是针对提案反映的社区负担过重问题,6月份,民政厅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全区开展“社区万能章”“回头看”,紧盯《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责事项指导清单》落实,以机构挂牌、上墙制度、证明事项、创评创建为重点,从自查摸底全面梳理拉出问题清单、集中整治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全面总结汇总三个方面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动态监测,建立长效机制,严防反弹,并将“社区万能章”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星级和谐创建”县区考核内容,推动《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责事项指导清单》落实落地。

近期,民政厅正在谋划出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社区养老、家政、医疗、消防、安防等服务智能化升级。强化系统观念,整合现有资源,推动系统集成、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打破信息壁垒,为基层赋能减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党对社区治理领导的全过程、各方面。强化党建引领《具体措施》的落实,构建地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党委(党总支)—网格(小区)党支部—院落(楼栋)党小组”三级组织链条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联合党委”作用,积极将新就业群体纳入基层治理服务体系、培育成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力军。推进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接受物业服务项目所在社区党组织领导。

(二)协调各方、聚合力量形成共治共建格局。印发出台《五社联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五社联动”机制,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开展公益创投、品牌创建等活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行志愿者积分激励制度。聚焦群众关切,持续开展进万户问需于民“大走访活动”,选择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矛盾纠纷等群众身边的协商事项,动员居民积极参与、共商解决。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支持各类专业组织、机构在村(社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紧盯《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十条措施》,配强社区工作力量,引入社区高素质人才,落实社区“两委”培训计划,全力提升社区专职工作者能力。

(三)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统筹城乡社区治理。落实自治区基层治理《实施意见》,加强乡镇(街道)的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等五个能力建设,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运行规范的基层政权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8月12日


联系人:赵岳章 联系电话:591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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