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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1-09-17 来源:

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突出健全工作机制聚合力。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专业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建立了自治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财政、人社、司法、教育等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民政厅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能,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将社会工作与依法治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为老服务、儿童残疾人福利等重点领域工作有机结合,凝聚工作合力,拓展工作成效。

二、突出政策制度创制筑根基。近年来,自治区先后出台《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自治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为社会工作的健康发展搭建政策支撑,夯实发展根基。

三、突出专业岗位开发强队伍。认真落实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规定,明确各事业单位建立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与职称聘任挂钩制度。积极推动民政等社会建设相关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会福利、社区等领域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采取在福利机构设置行政科室或挂牌成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等措施,开发设置社工岗位,吸纳使用社工人才。截至目前,全区民政事业单位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732个,全区共有社区564个,社区“两委”成员3768名,网格员5726名,持证社工人数为841人,在全区设置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驻站社工岗位311个。培育发展专业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和机构102家(2012年前全区为空白),筹措资金8000多万元,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0余个,吸纳1000余人次的社工人才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四、突出社工人才培养提素质。以区内高校为教育基地,宁夏大学开设1个社会工作MSW硕士研究生班,宁夏理工学院和银川能源学院各开设2个社会工作本科班,逐年稳步扩大招生规模,每年固定培养社会工作本科以上人才200人。自治区将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纳入人才总体培训计划,纳入财政预算,市、县(区)也将社会工作教育培训纳入本级民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强化交流学习,每年至少安排一期区外社会工作紧缺人才培训班,学习广东、上海、重庆、福建等先发成熟地区经验。先后组织接待了四批次香港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机构)代表团来宁考察交流活动,搭建了学习与交流平台。通过实施社会工作中央“三区”计划、闽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政府购买外省区项目督导服务,在项目实施地和机构中开展传知识、教方法和技巧督导服务,培养本土社会工作人才680名,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素质、实务技能和专业水平。

五、突出专业人才评价促激励。自2017年以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安排人才经费205.8万元,对2008-2020年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的686人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3000元,激发了参考热情,全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已由2015年的443人提升至2020年的2751人,其中社会工作师687人,助理社会工作师2063人,高级社会工作师1人。事业单位持证社工职称待遇制度有效落实,市、县(区)社工人才激励制度积极推进。全区建立落实社区“两委”班子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补贴制度,在招考社区工作者时加分激励;各地均建立落实考取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人员一次性奖励政策,进一步激发了社工人才的职业热情和荣誉感。

下一步,民政厅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在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请建立社会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社会工作发展重难点问题,明确各相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的职能职责,建立部门大联合推进社会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全面落实民政部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2021年12月底前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通过社工站建设引领带动、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层、承接购买民政领域服务的社会工作机构,辐射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三是拟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人社厅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规范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岗位设置、薪酬补贴、教育培训、人才培养和政府购买服务长效机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8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0951-591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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