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玉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提高社区治理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2020年7月以来,自治区民政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对基层治理部署要求,出台社区治理《实施意见》,持续创新微观层面制度体系,补齐短板弱项,提升治理效能,取得了显著成效。民政部李纪恒部长批示:“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要加强跟踪调研,其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自治区党委陈润儿书记批示:“社区治理的工作抓得实、发展态势好”;“民政厅推进社区治理实施的‘微政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这样就能将工作落地见效了,相关部门应该借鉴抓好落实”。民政部和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的批示,为我区社区治理明确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32条举措”划定治理路线图。紧盯社区治理短板弱项,以强部署、调机构、建体系、强联动为抓手,先后召开全区社区治理现场观摩推进会、村(社区)“两委”换届部署会,推动各地各部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凝聚起社区治理强大合力和内生动力。精研细琢社区治理《实施意见》,以9部分32条举措对社区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系统安排,构建区、市、县三级推动社区治理大提升的新格局,兴庆区等9个县区,调整设立县级社区治理事业工作机构,以“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社区治理践于行动、落到基层。以群众需求为主要导向,融合政务代办、应急救助、公共法律、医疗卫生、托幼养老、文化体育、公共就业、商业便民、居民物业等“九大服务”,落细落实社区治理重点任务,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
(二)“11项政策”下沉基层抓落实。注重“大政策引领、小政策支撑”相结合,历时半年多、40余次会同组织等部门联席会商、上下联动,形成了11项规范性微政策。会同组织等35个部门修订《社区管理服务职责指导清单》,划定社区六类64项职责事项;会同组织部门印发《“社区万能章”治理行动方案》,全面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会同人社部门印发《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就业通知》,帮扶各类失业人员尽快上岗;协调公安、司法等14个部门制定《服务大联动清单(2020)》,整合71条服务措施对接资源、联动为民;会同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印发《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意见》,规范队伍建设、提高报酬待遇;会同组织、政法、财政、人社部门印发《社区网格员管理办法》,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质效;会同组织部门印发《社区联建共治“一书三单”指导模版》,深化社区共治共建共享;会同组织部门印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厘清职责权限、规范村干部用权;协调农业农村等13个部门修订《村务公开目录》,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村民代表推选办法》,厚植“55124模式”村级民主治理群众基础;全国首创《村规民约奖惩机制》,解决农村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屡禁不止问题。
(三)“六提行动”强服务、解民忧。构建“社区党委(党总支)—网格(片区)党支部—院落(楼栋)党小组”3级组织链条,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一核多元”治理架构,打造社区党建新模式,全区48个街道“大工委”全部覆盖,成立社区“联合党委”511个、网格党支部875个。开展“百楼万户大走访”“聚焦百姓百件事”“问题墙+回音壁”等问需于民大走访活动,走访群众122余万户,收集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8.83万件,建账销号率达96%。围绕卫生医疗、托幼养老、公共就业等“九大服务”,以“进千家门、知千家事、解千家难、暖千家心”的实际行动,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以“网格议事站”“百姓议事厅”“红色议事园”“板凳会”等平台,全区开展协商活动6700余次、8.7余万人,调处矛盾纠纷和解决实际问题1万余起。挖掘推荐治理典型130个,打造社区治理“百佳品牌”,确定金凤、惠农、原州等6个县区为“社区治理试验区”先行先试。
二、对《意见建议》的说明及存在问题
根据您在《131号提案》提出的3条意见建议,结合我区社区治理实际,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社区减负的问题。全国社区治理普遍存在一个“老大难”问题。2020年9月以来,我区启动“社区万能章”治理三年行动,各地立行立改,“牌匾满门”、“制度满墙”、各类证明等得到有力清理。每个社区平均清理证明事项30余类、各类挂牌10-15个、上墙制度8-10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部分县区依然存在“边清理边反弹”现象。虽然自治区制定了社区管理服务职责清单,明确了“职责清单以外的事项,社区有权拒绝”等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社区往往“无力拒绝”,成为大多部门工作的“终极载体”。有的职能部门对街道、社区只下达任务,未将相应的权力下放,街道存在有责无权或责大权小的问题。
(二)治理进度不平衡的问题。部分县(区)在推进社区治理的实践中,统筹推进、上下联动、分类指导还不够有力,落在实处的干劲还不够足;县区间、街道间社区治理进度不平衡、效果差别大。一些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管理服务难度大,因城市拆迁、基础设施老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开发商和物业关系等领域矛盾纠纷多,有些矛盾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化解难度大,影响社区治理成效。
(三)社区工作者能力不足的问题。本届社区换届后新进入“两委”班子人员达2606人,占比46%,加之网格员新增和变动的比例较大。这些同志大多是年轻人,缺乏一定的治理能力和工作经验。部分年龄较大的社区干部,不愿学习新理念、新政策、新方法,有靠老经验、老办法做工作的惯性思维。县(区)层面虽进行了一些线上线下培训,但培训的内容设计单一、形式方法不灵活,还急需通过一段时间“补课”,才能完成“干中学、学中干”的积累,真正转变角色,进入工作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出台基层治理现代化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区治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等重要指示,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的新要求、新部署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政法委等部门,深入研学中央意见精神,统筹衔接落实自治区基层治理“1+6”政策体系,结合我区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起草具体落实意见,提请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
(二)推动社区治理微观层面政策落实。紧扣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按照陈润儿书记“一抓到底”等指示要求,从宏观和微观两个维度抓好基层治理《若干意见》、社区治理《实施意见》和11项微观政策的落实见效、扎根基层。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整合各级各部门教育培训资源,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分级分期实现社区(村)“两委”班子素质培训全覆盖。推介全区社区治理“百佳品牌”,全面启动5个社区治理试验区建设,督导各地以市、县区、街道为单位开展“互观互检找差距、互学互鉴共提升”活动,不断强化示范引领效力。
(三)紧盯社区治理薄弱环节补齐短板。“一核多元”架构体系已建立,督促指导各地压实“社区党委(党总支)—网格(片区)党支部—院落(楼栋)党小组”3级组织链条。推动区直部门大联动,制定印发《大联动清单》,积极探索“红色物业”管理服务,指导物业企业主动积极融入社区治理大格局。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390个1452栋楼,4.74万户(套)、总建筑面积413.万平米。落实《民法典》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办法》中关于物业小区停车资源可售可租的规定,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政策文件。
感谢您对我区社区治理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8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0951-591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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