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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9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1-09-16 来源:

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建立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建议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做为主要内容纳入《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提出许多具有“含金量”的硬核举措。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宁夏城市社区网格员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建立起社区“正职、副职、成员”三类共18级的等级序列和发展体系,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等形式,围绕党建引领、为民服务、居民自治、议事协商等能力建设,分级分期分批对社区工作者进行轮训。今年以来,各地举办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培训班50余期,培训1.2万余人次。自治区民政厅拟于第三季度举办全区社区治理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同时整合各类培训资源,选派优秀社区工作者到区外参训,开拓眼界和思路。三是拓宽发展路径。从2007年起,自治区每2年组织一次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考试,截至目前全区已录用94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计划在今年下半年组织一次考试,届时可关注有关官方信息。

    二、关于“充实社区工作力量”的建议

    一是增加人员力量。去年以来,综合社区所辖无物业老旧小区户数、服务商圈人数、大型公共服务场所等情况,全区增配社区“两委”成员1267名,总数达5035名。依法依规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一批高学历专业型人才进入社区工作,社区工作者年龄、学历等结构得到显著优化。二是落实网格管理。合理优化社区网格划分,按照300至500户规模划分网格,并根据所辖小区数量、人口集中度、管理服务难度等因素适度扩大或缩小网格的户数规模,目前全区城市社区共划分网格5749个,实现管理服务无缝对接、不留空白。通过公开招考和储备库补录等方式,充实了一批社区网格员,基本实现了“每格一员”。三是营造良好氛围。择优评选全区社区治理“百佳品牌”,编印成册印发各地学习交流。对接区内外多家媒体,刊发社区治理报道文章30余篇。利通区金星镇金花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张丽萍同志,被中央宣传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40余名社区工作者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银川市、西夏区等地举办“最美社区书记”“最美社区网格员”风采展示,进一步提升了城乡社区工作者的身份认同感和社会尊崇感。

    三、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次调整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2020年7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完善基础报酬与绩效报酬(绩效考核、星级评定等)相结合的薪酬保障体系和自然增长制度,适度提高基础报酬标准,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工作报酬与街道同工龄干部工资收入大体相当”。2020年11月,自治区民政厅会同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印发了《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意见》,明确设立由“基本报酬、星级补贴、其他津贴”三部分组成的报酬体系。目前,已有12个县(区)完成核定和套改,其它县(区)将于年内完成,并纳入各级预算从2021年起执行,社区工作者薪酬自然增长机制已经建立。

    感谢贵部门对社区治理工作的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8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0951-591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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