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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1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日期:2021-09-13 来源: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就郑淑琴提出的关于促进康养融合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区养老服务工作进入快车道,通过持续创新政策措施,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截至2020年底,全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6.1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3.7%。全区有各类养老机构168个(含在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1个、农村老饭桌615个,养老机构床位数3.2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4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38%。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医养康养政策创制。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为做好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我区把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政策特别是医养结合制度作为首要任务,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2016年以来,民政厅与卫健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管理办法》,在西部地区率先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填补了我区养老服务立法的空白。其中,就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提供上门巡诊和家庭病床、护理员培养、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加强医养结合机构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医养结合机构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区争取资金实施了一批老年养护院、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农村老饭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持续推进医养结合项目建设,下拨资金6亿余元,实施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21个,促进了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的发展。二是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力度。近几年专门下拨1877万元护理型床位改造资金、4523万元城乡养老服务设施项目资金,3000万元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性和适老性改造项目资金,用于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机构改造提升。三是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拨付172万元医养结合机构补助资金,鼓励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区医养结合机构23家,与医疗机构开展签约服务的养老机构63家。

    (三)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开展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民政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部署,我区于2017年启动了为期4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通过下发实施方案、建立标准化服务、深化医养融合、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等方式,着力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和水平,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116项指标中有22项属于医养结合的指标内容,为养老机构深化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了标准化支撑,2018年以来,我厅下拨资金1898万元用于提升全区养老院服务质量。二是开展护理人员培训。我厅会同人社厅持续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纳入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2016-2019年,已对全区养老机构4000余名养老护理人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强化培训,有效提升护理员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提高为老年人护理的能力。三是积极推动社区层面医养结合服务。部分县区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引入第三方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探索社区养老“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开展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等医疗服务工作。

    (四)探索发展康养旅居等新业态。通过公建民营改革政策和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医养结合机构补助等项目补助支持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其中宁夏中房、隆光等房地产企业兴办养老机构,以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连锁运营为发展方向,扎根社区,融合康养医养,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养老生活。银川市鑫海康养中心、西夏区隆光养老、吴忠市悦祥养老中心介入旅居产业、开展旅居业务。吴忠市盐池县永宏乐丰康复生态养生园获评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发布的第六批全国森林康养森林康养人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结合郑淑琴委员提出的发展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旅居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建议,下一步,我厅将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配合,持续加快推进医养康养工作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医养康养结合政策措施。重点强化医养结合工作,推动医养深度融合。探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利益最大化,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方位的养老服务需求。二是提升养老机构设施护理能力。加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改造力度,并在有条件的县(区)建设老年养护院项目,保障养老机构内失能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继续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投入,实施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丰富功能作用,引入康复理疗等医疗卫生资源,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三是鼓励康养旅居等融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运营管理,激发活力,推动养老、文化旅游、健康医疗、教育等产业资源整合,满足旅居老年人日益丰富的服务需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养老服务处 0951-591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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