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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19-08-0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尹相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社区养服务质量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的关注和支持!
  我区自2009年进入人口老龄化以来,自治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着力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基本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特别是近年来,为满足绝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自治区政府在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同时,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制度  
  近年来,我区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为抓手,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自治区民政厅 老龄办关于转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自治区民政厅 老龄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政策引领和指导;出台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33168-201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GB/T33169-2016)、《宁夏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DB 64/T1495-2017)等国家和地方性标准,基本建成了标准化、系统化的标准规范体系。为规范和提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管理运营服务质量,提供了遵循。
  二、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   
  2015-2018年,各级财政共投资28878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计投资18206万元,地方配套10672万元,建设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36个,2019年自治区福彩公益金又支持4000万元,在全区建设25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各地整合各类资源,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资产等方式,按照国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规范建设,设置了生活服务、文体娱乐、医疗康复、辅助服务四大功能室,每个建筑面积不低于750平米,打造了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的社区为老服务阵地。能够满足社区日托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居家养老服务基本需求。
  三、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运营管理
  根据《自治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地也积极争取岗位服务人员薪酬、基本运营经费、困难老年群体服务补贴等补助资金,部分县(区)为辖区每个日间照料中心安排运营补助资金5千元至5万元不等,安排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1-2名,依托老年饭桌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困难老人提供用餐配餐服务等,通过开展活动吸引更多有经济能力的社会老人加入优惠收费用餐行列,既方便老人就餐又可以支撑起基本运营。由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从2017年开始先后投入运营,目前还处在运营模式的探索阶段,同时,长效的运营支持机制尚不完善,有些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缺乏常态化运营经费支持和固定的服务人员,为老服务功能发挥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在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采取有效举措,切实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将有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政策落到实处,着力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工作,注重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确保建成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充分发挥其为老服务功能,以满足社区老年人多元化、高质量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持续完善政策顶层设计。认真研究确定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服务目标任务、发展指标和工作措施。把居家社区养老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修改完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办法,争取把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硬件建设经费、管理运行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设置公益岗位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形成稳定长期的资金渠道、科学合理的增长机制和鼓励创先的激励奖补机制,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有效的财力支持保障。同时,加强与财政、发改、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合力。切实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着力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断强化措施,丰富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提高专业服务能力,使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得到提高。积极推动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和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探索和创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中心管理运营,依托社区探索公办运营、公建民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多种运营模式,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依托人社部门进一步加强专业服务人员培训,把有从业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组织起来进行家政服务专业培训,并增加老年护理知识等培训内容,逐步建立一支稳定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整体提升服务队伍素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年7月3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养老服务处0951-591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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