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政协委员提案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8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19-08-0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农工民主党宁夏区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委会对我区养老服务的关注和支持!
  一、基本情况
  我区于2009年进入老龄化,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着力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8年底,全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3.3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3.7%。全区有各类养老机构166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63个,养老床位共3.1万张,目前,养老结构是“9073”模式,即90%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选择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根据需求测算,我区建成3.1万张养老床位按10:1配备需护理人员约3100人;约12万失能老人按3:1配备需护理人员约4万人,共计约4.31万人。而目前我区实有福利和机构养老服务人员约1200余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约1000余人。
  二、主要做法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速,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力度逐年加大,同时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管理正在形成。当然,老年人高质量、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增长,为适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速度,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2013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相互协调、配合,将我区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先后举办了11期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班。全区养老服务机构1千余名护理人员参加了培训,90%以上取得了初级以上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使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70%以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待遇要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采用企业工资指导线、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来规范。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宣传力度。把提高护理员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作为一项常态化宣传工作任务,同时注重协调完善相应制度,改善护理员工资待遇,稳定护理员队伍。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坚持一手抓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手抓养老护理员培训,配合相关部门,依托“宁夏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专业服务人员培训,把有从业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组织起来进行家政服务专业培训,增加老年护理知识等培训内容,整体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和水平。三是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奖励机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年7月3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养老服务处0951-591554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