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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44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19-07-18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马少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事业的重视和关心!

  一、我区城市社区治理的主要做法

  为提高我区社区服务能力,解决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回归居委会自治和服务功能。2014年1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14〕56号),提出以社区减负增效为重点,通过转变街镇和社区职能、加强服务阵地和基层组织建设、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强化社区服务等措施,创建星级和谐社区,推进社区治理体制改革。此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等4部规范性文件,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宁夏城市社区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网格信息报送对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城市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等10余份指导性文件,强化业务指导,并通过调研督查、对县(区)进行考核排名等措施,加大推进力度。

  (一)转变街镇社区职能。主要是厘清街镇和社区职能,明确街镇职责是政务服务;社区是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是开展居民自治活动,侧重于便民利民服务。如街镇层面,通过在街镇成立民生服务中心,推动县级政府向街镇“下放”政务服务事项,让街镇“上收”原由社区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将街镇打造成面向群众开展政务服务的主阵地。在社区层面,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交”街镇,承担协助开展入户核查、为特殊人群代办公共服务、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协调社会组织为居民提供专业服务等职能。目前,街镇普遍设立了民生服务中心,面向居民开展政务服务;社区基本将政务事项“上交”街镇,取消了“一站式”政务服务窗口,只保留了特殊人群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代办点。

  (二)推动社区减负增效。近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次社区挂牌、台账、达标创建等专项清理工作,为社区居委会松绑减负。2016年初,提请自治区党办、政办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16〕5号),制定了《宁夏城市社区服务管理职责事项指导清单》,这一做法也得到了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介。目前,各部门延伸社区的工作机构和挂牌大幅减少,对外挂牌基本上统一为“一个门头、三块牌子”,即“中国社区”标识的门头和社区服务站、社区党委(支部)、社区居委会“三块牌子”;台账报表大幅减少,个别社区从原来近百项减少到20多项;社区创评只保留了星级和谐社区和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评,并实行“统一组织、一次考评、结果互用、分定星级”。

  (三)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按照300到500户居民一个网格的规模,将社区划分成若干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一名网格员(网格员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外的“两委”成员兼任,不足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将社区内的人、地、物、事、组织,以及社情民意、代办服务等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近两年,我们每年都提出要求,指导各地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截止2018年底,全区570个城市社区共划分网格4000个,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区城市社区“两委”成员共3807人。网格员通过入网巡查和入户走访,与居民的联系更加紧密,对网格内基础信息更加熟悉,动态信息能及时掌握,为发现问题、排查矛盾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四)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指导各地围绕居民需求,广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如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开展政务代办服务;针对老年人和适龄学生开展“日间照料”“老饭桌”“四点半课堂”、家政服务等为老为小服务;针对经济困难家庭、单亲母亲家庭、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帮教帮扶、困难救助等服务。

  二、关于《建议》有关问题和建议的说明

  (一)社区服务跟不上的问题。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社区居委会一般配置5-9人,其中3000户以下的核定为5至7名,3000户以上的核定为7-9名。同时,根据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需要,网格员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外的“两委”成员兼任,不足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目前,我区城市社区工作者主体主要是社区“两委”成员,其次是公开招聘的网格员。为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自治区层面聚力推进。在贯彻落实宁党发〔2014〕56号、宁党办〔2016〕5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补齐治理短板,2017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0号),明确提出构建多元参与社区治理架构,持续做实减负增效工作,依法做好社区矛盾化解工作,提高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基本涵盖了提案所提出的入户不经常、行政化倾向,公共设施设置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等问题的政策指导和责任单位,并将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自治区绩效考核范畴,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压实抓工作的责任。2018年,以自治区政协调研为契机,通过走访社区、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等方式,呼吁各级行政部门进一步给社区工作松绑减压,归还社区服务功能,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入户走访、联系群众,服务居民上。二是集中组织培训。把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社区工作者开展岗前培训、任期内培训和业务培训,并规定由市、县(区)组织、民政部门负责对城市社区工作者每年培训一次,所有社区工作者在任期内轮训一遍。自治区民政厅2016、2017连续两年、每年120人,组织对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在杭州中国社区培训基地进行培训。为提高社区治理工作分管领导的政治站位,强化指导社区治理工作本领,交流社区工作者的主责主业,2018年,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全区基层社区治理成员单位和市、县(区)分管领导60人在上海复旦大学进行培训。三是鼓励参加社工考试。通过在社区设立社会工作培训基地、专项资金支持、提高专业社工报酬、组织考前动员辅导等措施,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国家社工人才考试,逐步形成以考促学、以学带干的良好氛围,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

  (二)社区管理模式、服务功能、创建水平的问题。按照《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自治区宁党发〔2014〕56号《意见》规定,社区居委会主要承担协助开展入户核查、为特殊人群代办公共服务、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协调社会组织为居民提供专业服务等职能。按照这一原则,在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高创建水平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创评工作。2015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把居民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主要考评指标,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并于当年对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考评靠前的6个县(区)落实以奖代补资金240万元,2018年年底对近三年考评排名靠前的县(区)进行以奖代补。二是搭建好服务平台。社区服务阵地方面,截止2018年底,全区570个城市社区,服务阵地实现了全覆盖,有512个社区服务站面积已达到自治区400平米的基本标准。同时,指导对社区办公用房和闲置用房进行清理,实行“一室多能、一室多用”,减少办公用房面积,实现“办公最小化、服务最大化”,切实发挥服务站的服务功能。建设信息化服务平台方面,2018年,自治区民政厅召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网信办,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专题座谈研究信息化建设平台,并将研究结果向自治区党委报告,建议依托智慧宁夏项目和资金,以宁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为基础,打通信息共享渠道,将分散的、独立的各部门社区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形成全区统一的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实现便民服务、政务服务、社区基础信息管理的“统一入口、一网办理”。三是协调落实有关设施。发挥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职能,推动相关部门下沉服务资源。如协调商务厅牵头并优化社区商业结构布局,推进社区菜篮子等“51015”商业服务圈试点建设工作;协调文化厅、体育局等部门,面向社区建设文化广场、配备健身器材;协调邮政、金融、电信、燃气等公用事业服务企业,根据社区人口规模等在每个社区设置或多个社区综合设置服务站点,为居民提供各类快速、方便的服务。四是加大经费投入。2018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构建“四联四化”机制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社区运转经费从原来的川区不低于7万元、山区不低于5万元,分别提高到了10万元、7万元;社区工作者报酬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发放(含“五险一金”),以2017年年底各地生活最低标准计算基本都在3000左右,目前在全国属中上水平,银川市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待遇与“星级服务型党组织”评星定级挂钩,社区工作者报酬最高可达4940元。自治区还通过“星级和谐社区”考评,每三年对社区以奖代补进行奖励。五是主导开展社区公益创投。对一些居民急需、社区无力提供的专业性服务项目,通过社区公益创投项目,培育发展专业社工和社会组织来开展。2016-2018连续三年先后投入1033万、实施公益创投项目127个,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又安排了300万,近期正在安排部署。

  三、当前的难点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尚未形成。社区治理是一项具有基础性质的重要改革,政策关联度高、内容涉及面广,诸多工作需要不同层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目标一致、步调一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从近几年推进情况看,民政工作协调难度很大,分析原因,主要是:一方面,个别县(区)党政领导对社区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投入精力有限,对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研究不深、把握不透,仅靠民政部门“单打独斗”。虽然每年都对各县(区)进行考核排名并印发考评排名《通报》,但效果并不明显,未能引起县(区)党委、政府的足够重视,没有放在社会治理的大格局中去划部署,也没有完全上升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来研究落实。部分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投入社区治理的精力有限,对社区治理缺乏系统性、整体性考虑,对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往往比较关注阵地、人员、项目等硬件建设,在社区职能转变、减负增效等难点工作方面,推进落实力度不大,与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市、县(区)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还有差距。另一方面,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衔接不密切,简单地认为社区治理就是“民政工作”,工作推动基本靠协调,特别是在社区减负增效方面,“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合力不足的现象突出。个别部门(单位)或对已清理且明确社区不再承担的政务事项执行不到位,或未事先征求自治区社区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从部门工作需要出发在社区开展有关创评、检查、考核、信息平台、服务阵地、挂牌子、设专人等,致使基层政府和社区无所适从,被动应付。从国家层面看,相关部委对社区治理的认识也不尽一致,至今依然主导面向社区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对自治区层面整合社区各类创建造成冲击和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以来,我们着力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一是健全完善议事协调机制。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区治理工作格局为目标,着力发挥各级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社区治理工作中的综合协调职能。近期,结合机构调整,已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调整“自治区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实成员单位明确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强化社区治理工作协调机制。下一步,我们将提请召开自治区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难点问题,强化部门职责和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二是推动纳入效能目标考核。争取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由民政厅结合日常工作予以考核,强化责任落实。经我厅积极协调争取,自治区效能考核办已将城乡社区治理纳入2019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平安建设”指标内容,由民政厅牵头考核。三是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推动将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督查、视察和调研,通过联动督查、联合调研等形式,传导压力,发现问题,推动落实。完善社区治理考核机制,抓好和谐社区创建先进县(市、区)的单项考核。

  (二)社区“行政化”倾向问题依然突出。这一问题目前是全国的共性问题,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制度设计方面的漏洞,更有协调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近年来,做了大量工作,但成效依然不大,分析原因:一是街镇政府承接公共服务能力有限。特别是在人员编制限额、政府购买服务滞后的现实条件下,街镇对自身难以完成的公共服务,下沉社区,既是惯性思维,也是唯一选择,这也是解决社区行政化问题的死结;二是社区是各级检查评估的关键环节。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落实的主体是全体居民,而社区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与居民联系最为紧密、最接地气。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在检查、评估、考核有关工作时,社区成为关键一环,在检查评估依然重台账、重材料的现实条件下,台账多、盒子多、迎检参会多等问题在现阶段无解,只能通过台账电子化、信息化等手段逐步减少;三是法律对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定位还不够具体。虽然《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的主责是居民自治,但也明确社区在社会保障、社会治安、人民调解、文化服务、社区矫正等工作中有“协助”职责,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对“协助”的程度理解不同,社区承担的工作量就不同,导致社区事务非常庞杂。

  经过近几年的推动,我们深刻体会到,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政府职能正在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转变跟不上社区自治步伐也是一个长期的阶段性特征,推进社区自治还需付出积极努力。客观地讲,在此背景下,政府很多工作落实到基层,确实需要社区协助,完全撇开政府行政、单纯搞社区自治还不太现实,还需疏堵结合,逐步推进。为此,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建议民政部尽快提请修改《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定位;二是强化街镇服务职能。如果街镇一级承接能力跟不上,那么社区实现减负增效就会阻力重重。必须因地制宜加强街镇服务能力建设,特别是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等方面,要按照“岗随事设、人随事走”的原则,配齐配强街镇人员,实现权责对等、权责一致,确保“下放”“上收”的公共服务事项有人承接、有能力承接。三是培育支持社会组织。结合“放管服”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升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逐步将基层政府和社区无力承担、居民急需的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途径解决。社区层面,我们从2016年开始,已连续三年通过实施“公益创投项目”,重点培育支持是为老为小、社区融合等公益性、专业化的社区社会组织。下一步,还需有关方面研究支持承接基层政府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防止街镇因无力承接而向社区下沉下派。四是开展常态化“回头看”。以创评、证明、台账、挂牌等事项为重点,从社区、街镇、县(区)、地级市等层面,每年开展一次“回头看”,逐级自查,逐项落实,去存量、控增量,并形成常态化和制度化,不断巩固和提升减负增效工作成效。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社区建设的高度关注,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处0951-591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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