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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26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日期:2018-07-0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扶贫办:

现就民进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激发贫困户脱贫攻坚内生动力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做实村代会制度,助力脱贫攻坚

当前,我区已进入“脱贫攻坚”的关键期,涉农扶贫领域的资金投入、政策支持不断加大。在以往的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村务公开不及时、村务决策管理不民主、民主监督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贫困群众脱贫信心和内生动力。为解决上述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于201312月印发了《关于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从2014年开始,在全区“一盘棋”推进做实村代会“55124”模式,作为村级治理的长效综合体,在做实上下功夫。55124”(即:以“五步工作法”为统揽夯实制度基础,以“五联记录表”规范会议程序和记录,以“一份议事清单”规范议决内容,以“乡村两级监督”确保工作合法合规,以“四级联动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具体讲,就是依法制定了涵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20+X”《村民代表会议基本议定事项指导目录》,(“20”:基本议定事项;“X”:各村增加事项)。凡是清单包括的事项,都要按照“提出议案、民主议定、公布告知、组织实施、监督落实”的“五步工作法”召开村代会进行协商决策,实现“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为保证村代会规范落实,我们制作完善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五联记录表》,在规范会议记录的同时,规范村代会议事程序。同时,加强乡村两级监督,建立自治区、市、县(区)、乡镇“四级联动督查”机制,保证村代会制度规范运行。

广大村民群众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这个基础平台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有序参与村级治理,实现由“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村干部决定一切”向“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两个转变,促进了农村基层的有效治理。从自治区有关部门督查调研和各地实际情况看,做实村代会有力提高了扶贫等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和惠农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和公平性,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效遏制了村级违法违纪,新增案件大幅下降;群众信访事件大幅下降,村级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有效提升。目前,目前全区2270个村已普遍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实现了全覆盖,运行比较好的村约占60%左右,有些县区达到80%以上。已成为村级治理“好办法”、议事办事的“好章程”、民主实践的“新准绳”、党群关系的“新纽带”。

各地在落实村代会制度中,也存在着重视程度不一发展不平衡、落实工作不规范群众知晓率不高、三留守群体扩大服务管理任务重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城乡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把村级治理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来考量,以“钉钉子”精神,下大力气、花长功夫持续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在规范化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发挥好村代会制度的重要作用。

二、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移风易俗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教育、引导、约束、惩戒作用,2016年,我厅专门印发了《关于规范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宁民办〔201623号),指导各地结合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范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截至目前,城市社区居委会和按时完成换届选举的村普遍修订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实现了“两约”全覆盖。各地指导村(居)委会,通过建立监督机构、广泛宣传教育,完善奖惩机制,村(居)民相互帮助、感化、监督等方式加强“两约”的监督执行,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尚、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价值引导和精神推动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结合实施乡村战略,研究出台村规民约有关措施,规范制定和修改程序,保障有效实施。引导村()民崇尚科学,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切实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文明素质,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三、配合组织部门,加强队伍建设

    村党组织、村委会带头人和农村致富带头人,是农村基层治理的“排头兵”“领头雁”,是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的具体实践者,在推动基层党建和村民自治与脱贫富民互促共融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我厅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紧密配合,在加强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骨干培训、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农村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关于在全区农村基层推广“两个带头人”工程经验的意见》精神,加强业务指导,全面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尤其是激发贫困户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如期实现脱贫目标。一是严把选人关口。依法依规选举村委会成员,突出“三有三带”标准,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德之心,能带来和谐。二是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复转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协会负责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大学生村官、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返乡干部职工等群体中择优推选村委会成员。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按照自治区示范培训、地级市重点培训、县区全员培训格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提高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本领。四是严格落实制度。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适时对村委会成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向全体村民公开,增强贫困户内生动力,助力脱贫攻坚。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8年73

  

  联系单位及电话: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处   0951-591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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