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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4-10-10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

马晓虎、丁红梅、陈晓燕、高小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乡公共供餐服务运营补贴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提高运营补贴经费”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出台《自治区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自治区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通过给予老年助餐点建设和运营补贴等方式,对老年助餐服务进行资金支持。一是建立助餐设施建设补贴。对农村老饭桌由自治区财政按照新建每平方米2000元、改建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并统一按每个农村老饭桌5万元标准配套设备,不足部分由市、县(区)安排解决。对有助餐服务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自治区财政对新建(购买)的每个项目补助200万元,改扩建的每个补助100万元,同时给予每个25万元“设备包”补助。二是建立助餐设施运营补贴。自治区财政对农村老饭桌每个每年补助1万元,对城市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的社区食堂每个每年补助3万元,对非依托日间照料中心经营的社区食堂,其水、电、气等费用按照民用标准收费,鼓励各市县根据各自财力、运营质量等不同情况给予补贴。

(二)工作成效。2024年,民政厅共统筹安排自治区福彩公益金728万元支持各地老年助餐设施运营,155万元支持老饭桌建设,通过给予老年助餐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等方式,有效提升养老服务对象获得感,促进养老助餐服务可持续运营,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主体多元、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切实满足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

二、关于“有效解决孤寡、空巢、高龄等生活困难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一是聚焦重点关注人群。近年来,民政厅始终高度关注关心孤寡、空巢、高龄等生活困难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纳入当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支持各地以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根据经济困难程度、失能等级等情况,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让老年人享受看得见的实惠。二是优化餐食配送服务。搭建“智慧平台”,与“饿了么”、“美团”等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和其他市场化物流公司合作,开展配送服务,推进老年助餐服务由集中供餐向配送上门延伸,确保行动不便等特殊老年群体享有老年助餐福利。三是提升服务供给标准。引导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定期更新食谱,合理搭配食材,努力提供质优价廉、老年人信得过的助餐服务,保证老年人吃得饱、吃得好。鼓励村(居)委员会组织网格员、志愿服务等资源和力量,重点解决行动不便老年人上门送餐问题。

(二)工作成效。通过聚焦重点关注人群、优化餐食配送服务、提升服务供给标准等措施,推动老年助餐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持续增强。截至目前,全区建有农村老年助餐设施735个,点位覆盖率达到33%;城市建有老年助餐设施299个,点位覆盖率达到45%,实现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方便、快捷的餐饮服务,助力其晚年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三、关于“持续增强惠农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一是健全制度机制。指导印发《石嘴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推动惠农区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目标,根据不同老年人服务需求,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指导惠农区修改完善《惠农区中心敬老院(总院及分院)公建民营运营实施方案》,保障社会化运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二是创新服务模式。指导惠农区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为辖区特困、低保等经济生活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服务、喘息服务和照护技能培训。盘活养老机构闲置资源,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机构向居家拓展、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累计开展“颐享年轮课堂”、“邻家护士”、“乐动计划”、“倾情一家”助老活动392场次,惠及老年人4909人。三是强化资金保障。今年,统筹自治区福彩公益金25万元支持惠农区13个老饭桌、4个日照中心运营,安排中央专项资金36万元,支持惠农区3个社区食堂购置助餐设备,进一步补齐老年助餐设施短板,减轻运营压力,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安排自治区福彩公益金135万元,支持惠农区改建1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照护、老年助餐、文体娱乐、紧急援助、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等综合性的养老服务,切实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成效。通过加大对惠农区支持力度,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支持惠农区建成养老机构3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7个、社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67个,老年助餐设施23个,推动惠农区逐步构建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四、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三条建议,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规章制度,一如既往支持惠农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一是持续健全制度机制。深入研究老年助餐服务运营特点和规律,围绕定价机制、成本核算、运营形式、经营业态等核心要素,针对性调整供给模式、优化运营机制,着力提供老年助餐供给质量和稳定性。二是持续强化资金保障。完善多元筹资机制,落实各项优惠措施,不断健全老年助餐服务奖补机制,适时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指导各市、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补助标准,通过价格优惠、经济补贴等方式,降低老年人用餐成本,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稳定持久。三是持续支持惠农区发展老年助餐。在政策制定、项目资金、业务培训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进一步优化惠农区老年助餐设施布局,逐步构建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努力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的助餐服务,切实有效解决孤寡、空巢、高龄等生活困难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8月14日


(联系人:张兴宁;联系电话:5915998)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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