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9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4-10-10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

王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国有养老企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调整现行养老服务相关政策”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关要求,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4〕44号),对符合相关设立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自建或租用等不同标准给予一次性床位补助资金。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106号),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床位补贴标准。会同相关部门配套印发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体系。

(二)工作成效。“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资金7.96亿元,建设老年养护院7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5个、农村老饭桌8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6个,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拨付一次性床位补助资金386万元,补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资金109万元,取得积极成效。

二、关于“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印发涉及设施建设、服务供给、人才培育、资金保障、规范管理等40余项配套政策和32项地方标准,每年安排55%以上的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养老服务改造提升行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完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养老机构支持政策,探索养老机构低偿托养、集中供养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等措施,切实优化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

(二)工作成效。一是居家养老更贴心。“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资金4189万元,实施14776户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前2年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新建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6583张,开展居家上门服务8万余次。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累计发放高龄津贴2亿余元,惠及6.5万名高龄老年人。二是社区养老更便利。“十四五”以来,累计建成各类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581个,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和设施覆盖率达87.5%。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建成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1010家,服务覆盖率43%。三是机构养老更精细。“十四五”以来,全区登记备案养老机构137家,养老床位2.7万张,有意愿特困老人集中供养率100%。

三、关于“积极拓展养老产业发展新格局”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将健康养老产业列入“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全力打造“医养康养胜地”。我区建立省级领导牵头、21个厅局和5市分工负责的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包抓机制,印发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工作清单、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意见等10余项规划意见,不断健全完善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聚焦发展银发经济,在做实全区110万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下好健康养老产业“先手棋”,创新承接产业转移方式,深化央企国企和外企民企合作,从人工智能、保健养生、旅居养老等方面统筹发力,以新质生产力发展辐射和带动健康养老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二)工作成效。一是养老产业呈现新态势。2023年,全区健康养老产业重点行业共统计服务类机构5892个,从业人员86077人,营业收入488.55亿元,同比2022年增加53.12亿元,增长12.2%,缴交税金4.8亿元。二是会展经济实现新突破。成功举办西北首家、宁夏首届养老服务业博览会,签订“黄河流域九省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等协议46份,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旅居养老成为新业态。与福建、广东、山西、云南等24省区签订旅居养老合作协议,并支持5市依托现有机构,打造一批集养老服务、医疗服务、休闲旅居、职业培训于一体的康养基地。四是医养康养呈现新融合。“十四五”以来,累计登记医养结合机构35个,建设医养结合床位1.33万张,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服务签约率100%。全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老年人差异化健康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五是国有企业展现新体系。推动中康养、国投健康、通用环球医疗等央企国企落地,鼓励支持区属国有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探索布局养老产业。目前,宁夏国运下属城发集团率先开展养老服务业务,与银川市政府沟通推动建设康养项目。

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实施方案》要求,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一是以国家养老服务立法和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修订为契机,积极协调发改、财政、国资等相关部门,调整完善现行养老服务产业支持政策。二是通过细化支持投入举措,推动国有企业同步享受养老产业相关补贴、税收等优惠政策。支持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连锁化、标准化养老服务品牌,鼓励养老机构连锁化运营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三是支持各地在社区助餐、健康养老等领域积极培育一批服务优、诚信好、带动强的“领跑者”企业,加大老年用品生产和服务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壮大一批健康食品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加强适老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等措施。四是鼓励支持中央企业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作发展,探索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找到商业盈利模式和公益性事业的平衡点,实现企业对养老产业的稳定投入和持续发展,切实解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服务需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8月15日


(联系人:徐亮;联系电话:0951—591566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