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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日期:2022-11-07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现就顾洁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婚检孕前健康检查服务的建议》,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民政厅充分发挥婚姻家庭辅导作用,在我区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与司法、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开招募志愿者等方式,聘请专业人员担任婚姻家庭辅导员,引导当事人树立文明节俭理念和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同时加强婚检重要性的宣传,主动告知婚检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推动和谐婚姻家庭建设。

下一步,民政厅将指导各婚姻登记处结合自身职责,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婚检及孕前检查宣传教育,向当事人介绍婚检重要性,引导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主动接受婚检,积极履行健康状况告知义务,提高新人婚检率。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6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0951-591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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