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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3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2-10-28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马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农村便民服务点建设的建议》(第04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各乡镇村部根据自身需求,规划统一的站点建设标准和内容的问题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整合交通、商贸、供销、邮政等资源,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多站合一’的乡村客货邮商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在自治区层面对发展农村便民服务站点进行了统筹规划。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中明确由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推进落实,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以乡镇、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为支撑的站点已基本形成。2017年,我区在积极提请自治区党办、政办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针对乡镇普遍面临“上面管不着,下面难自治,服务难到位”的困境,指导各地根据人口集聚、地域分布等实际情况,构建“人口聚集区域以乡镇民生服务中心为主、村(社区)服务站代办为补充、偏远区域以村(社区)代办点为主”的公共服务综合机构。各乡镇民生服务大厅,按照“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志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等“五个统一”的要求,通过有效整合现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场所、设备、人员、经费等资源,将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乡镇、村(社区)两级综合平台集中办理,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三个一”(“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两个集中”(不同部门的多个办事大厅向一个集中,不同业务多个办事窗口向多功能窗口集中)。在远离乡镇的村(社区),将党建、综治、民政、卫生、文体等公共服务下沉到行政村或人口集中的自然村,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截至“十三五”末,全区以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民主协商为一体的乡村互补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据统计,自治区在“十三五”期间投入资金3.48亿元,支持2217个行政村建设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投入9340万元,设立儿童之家2507个(其中农村1966个),投入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项目资金6亿多元,与服务站同址建设各类专项设施;全区乡镇(街道)均设社工站,村(社区)设立社会工作室500多个,并投入5000余万元为社工站(室)运行购买服务项目,城乡社区服务综合设施实现全覆盖。

(二)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有效破解农村消费设施不足和销售渠道不畅难题,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印发《加快全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22〕18号),提出“到2024年,全区22个县级寄递物流中心全部完成升级改造,193个乡镇寄递物流站全面运营,所有建制村实现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基本建成”。自治区商务厅在遵循《方案》提出“一站多用、一点多能”要求基础上,指导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各村区域布局、地形特点、人口结构、配送需求等,灵活依托村委会、农资店、小卖店、电商服务站等,合作共建村级寄递物流点。积极推动客货邮商融合发展,完善农村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合作机制,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交通运输、电子商务、商贸流通、供销等物流资源、设施装备共享衔接。

(三)推进“三个中心”建设。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三个中心”建设:一是乡村治理中心。依托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整合综治、信访、公安、司法等资源力量,通过集中办公等方式,打造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乡村治理中心,每年建设40个,到2025年实现乡镇全覆盖。二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依托城乡社区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服务站等阵地设施,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打造具有宁夏特色、群众欢迎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阵地,深化乡风文明建设。三是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城乡社区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等,建设集农资农技、耕种收储等生产性服务,农村污水治理、垃圾分类等农村公益性服务,金融保险、设施维护等专业性服务为一体的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两年投入4000万元,已建设800个,今年投入2000万元将再建400个,到2025年实现全覆盖。

二、关于由乡村振兴局和农业农村厅成立乡镇站点建设补贴资金的问题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认真落实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支持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村(社区)内必要的配套设施,适当补助“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投入乡村建设。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从2020年开始,聚焦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全区农村开展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落实年度任务清单,每年为每个行政村办好一件实事。近两年累计办理事项4001件,完成投资45亿元,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可。2022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事项共2209件,较去年增加98件,增幅4.6%。截至目前,完成898件,完成率40.7%,累计完成投资15.4亿元。自2020年始,每年投入2000万元,按照每村5万元标准建设400个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按照2020年10万元/县、2021年25万元/县为考核优秀县、区乡村治理中心建设补助。自治区商务厅率先在《2022年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中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支持方向,争取自治区财政资金予以扶持。

三、关于站点业务及运营的问题

在站点业务及运营方式方面,主要是以乡镇(街道)、村(社区)民生服务中心(站)为支撑,为部分业务服务无偿或优惠提供场地,统一在规定时间运营;在此基础上,部分企业在村(社区)自行开办营业网点,自主运行为群众服务。在加强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自治区民政厅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做到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办理、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点全覆盖,实现简单事项不出村(社区)、复杂事项可代办。全区乡镇(街道)社工站和社会工作室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专业社工组织负责运行,对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商务部门引导物流快递企业加快农村末端配送运力资源共享,深化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邮合作、商邮合作等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鼓励支扶村级寄递物流点搭载水电气暖、通信、交通、税费代收代办代缴等便民服务,鼓励相邻村级站点合并经营,降低站点运营成本,实现长期可持续化经营。

四、下一步打算

结合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意见》,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方面重点推进以下:一是生活服务方面,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圈”建设,推进邮政、电信等公共事业服务进村入户,加强村客运站点、公共照明等设施建设。二是生产服务方面,充分发挥各类服务站点网络优势,推动农业科技服务下沉到村,创新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机制,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质量。三是卫生健康服务方面,提高村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四是医疗保障服务方面,完善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服务网络,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五是社会服务方面,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等。六是文化、体育和教育服务方面,发展数字农家书屋,加强文化活动和科学健身指导,加强老年教育、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等服务站点建设,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服务。七是警务和法律服务方面,做实农村警务工作,推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全覆盖。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8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处 0951-591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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