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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0-09-22 来源:

马巧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截至2019年底,全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4.1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3.7%,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区通过持续创新政策措施,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一)加强政策创制。在西部地区率先出台《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在全国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颁布了19部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基本形成了规范化、标准化的制度体系。

(二)加大改革力度。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首次提出了公建民营收费指导标准、扶持政策、实施程序等创新举措,在全国具有示范借鉴意义。石嘴山市、固原市作为国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也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夯实基础设施。近年来,我区持续投入资金20多亿元,在全区建成了一批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有效满足了城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目前,全区有各类养老机构16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1个、农村老饭桌615个,养老床位数已达3.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床位34.4张。自治区民政厅高度重视平罗县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其中支持平罗县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个,农村老饭桌39个,支持资金5470万元,新建了平罗县第二、第三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中心敬老院养护楼项目。

(四)提升服务质量。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促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对2000名养老护理员进行了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将民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的一次性开办补助提高到每张床位最高13000元,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目前,全区养老服务规划布局正基本趋于平衡,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基本能够满足养老服务需求。

(五)建立运营补助制度。自2016年,自治区财政每年给农村老饭桌1万元运营补贴,2020年,给每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万元运营补贴,不足部分由市、县(区)配套。平罗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县财政配套补助每个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费5万元,农村老饭桌2.2万元,其中炊管人员工资1.2万元,有效地解决了运营不足的问题。

二、建议答复

(一)关于“提高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经费”事宜。2015年-2020年,为大力支持发展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我区利用福彩公益金和国家计划内资金支持我区建设了188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项目按照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每个面积750平米以上、设置床位20张,设施功能完善,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基本服务。此外部分县、区按实际需求自建13个。近两年我区每年平均建设25个日间照料中心,每个补助225万元。

(二)关于“按照养老服务设施规模和实际运营情况,提高运营补助经费”事宜。2020年,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建立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制度,对已经运营的日间照料中心每个补助3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县区配套解决。下一步,我厅将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各市、县(区)要建立完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出台考核实施细则,补助资金由市、县(区)根据日间照料中心实际运营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统筹使用。

(三)关于“开发覆盖自治区和市县乡、站(点)五级智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空巢老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2019年,我区建立了全区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区农村留守老人动态管理。2020年,民政部启动了“金民工程”项目,将统筹全国民政信息数据“一体化”,其中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已上线试运行,下一步,我厅将依托该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自治区和市县乡、站(点)五级智慧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和推动留守老人精准关爱、精准服务。

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0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养老服务处0951-591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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