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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厅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日期:2019-09-1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8年,民政厅把办理好建议提案作为履行民政部门政治责任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载体,作为推进民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有力抓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确保办出实绩、取得实效。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厅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3件,其中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9件(主办5件、协办4件)。5件主办件中,涉及行政区划2件、养老服务2件、社会救助1件;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34件(主办22件、协办12件)。22件主办件中,涉及养老服务12件、社会工作3件、社会2件、基层政权2件、地名设置1件、社会事务1件、慈善事业1件。从提案内容来看,政协委员们关注的依然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社区建设、社会救助等方面,充分反映了政协委员对民政重点领域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在破解民政事业发展难题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针对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高、时间紧的特点,我厅始终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时间上早作安排,行动上求真务实,程序上合理规范,并把建设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巩固完善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长效机制,增强了办理效果。目前,我厅主办的27件主办件已全部办理完毕,按时答复率100%,全部办成A类。16件协办件也已按要求及时向主办单位进行了反馈。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今年是新一届政府换届后的第一年,办理好建议提案,是民政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积极适应委员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展示新时代民政部门形象和作风的重要举措,是对即将开始的机构改革成效的一次检验。对此,厅党组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各处室(局、中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四个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办理工作,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办理工作,通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用高质量的答复意见、人性化的沟通协商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委员。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对43件建议提案由政策法规处统一梳理归类,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安排表,明确办理事项内容、办理责任人、具体承办人、完成时限等,经厅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后,下发各承办处室及时办理,形成了厅主要领导抓总、分管厅领导抓落实、相关处室具体承办、政策法规处牵头协调的工作机制,确保建议提案有人抓、有落实。二是落实办理责任。按照厅长办公会议要求,将建议提案交办到厅机关相关处室,要求各承办单位、承办人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认真撰写书面答复意见,经处室负责人修改审定后报分管领导签字,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复意见交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按照统一格式,整理、核对、打印,再分发给提案者及有关部门。三是加强考核督查。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厅民政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列入效能目标考核内容,与重点民政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如期推进,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进行研究和组织协调,对办理工作进行督导问效,保证了前期有安排、中期有督办、后期有结果。

(二)落实制度,规范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凝聚着代表委员的心血,承载着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们通过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推动提案办理。一是落实领导包案办理。对43件建议提案落实责任厅领导,根据厅领导班子分工,从主办提案中选取5件列入厅领导包案的重点提案,分别是“关于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推进我区社会综合治理的建议”“关于提升我区社区治理水平的建议”“关于加快我区养老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及保险保障体系切实改善民生的提案”“关于规范管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议”,分别由妥永苍、陈红缨、佘瑞东、王万虎、李作忠包案办理。各相关处室高度重视,将领导包案办理与本处室承担的办理任务统筹考虑,由分管领导带队与提案者当面进行沟通,了解提案意图,确保了提案办理任务按时限、高质量完成。二是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办理。遵循“登记、拟办、交办、承办、督办、审签、送达、存档”等环节程序,有工作安排、有任务分解、有承办结果、有办理送达回执,对办理程序不规范的,及时提醒催办、跟踪督办,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规范有序。三是限时按期办理。对每个建议提案明确办理事项和时限,按照“定承办单位,定承办人员,定办复时间,定办理质量”,制定了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严格按照“一答一结、不答不结”的原则,对提案进行答复,凡获得代表委员认可的,方可结案,确保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件件有落实,及时办结。

(三)加强沟通,确保实效。

一是强化了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各承办处室把沟通协商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通过电话联系、座谈调研、情况通报、登门走访等方式,主动加强了与委员的办理协商,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实现了良性互动,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填写《建议提案当面办理联系沟通卡》,做到了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及时回访,增强了办理工作的实效性,确保办理有力度、有办法、有手段、有效果。二是转变办理方式。改变过去“你提我答”“文来文往”“电话来电话往”的办理方式,注重将建议提案办理与推动民政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广纳良策、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分管领导组织分管处室对建议提案进行专题调研,各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员主动与政协委员沟通,反馈提案答复意见,采纳箴言,并将相关建议纳入到重点工作计划,认真负责地落实每一件提案,推动工作协调、有序开展。三是提升办理实效。各承办处室牢固树立“一件建议提案就是一件实事”的理念,加强对建议提案的全面分析,紧扣建议提案涉及的内容和问题,立足实际,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答复意见,把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作为解决问题的过程,真正把提案落到实处。如蒋新录委员提出的“关于建档立卡户脱贫后持续相关扶持政策的建议”(提案第384号),我厅作为协办单位提交协办意见后,又主动提请按照自治区政府研究,将83.4万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包括已脱贫、未脱贫)中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40余万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将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医保缴费资助从70元提高到130元,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贫困家庭二级以上重残人员医保缴费资助标准从100元提高到170元,为贫困人员就医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重点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我厅主办的22件提案中,有1件被列为了自治区政协领导督办的重点提案。9月29日,自治区政协李彦凯副主席带领督办组一行,先后深入西夏区幸福颐养院、宁夏阅海养老中心、兴庆区康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唐徕老年托护中心进行实地调研。在随后召开的提案办理协商会上,我厅介绍了提案办理和我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提案相关协办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卫健委从不同角度分别介绍了各自所作的工作,提案人张莹对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对办理单位在办理提案中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表示满意。

四、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主办的B类提案进展情况

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我厅主办的24件主办提案,办成A类提案的23件,C类1件,没有B类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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