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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日期:2018-07-04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发改委:

  现就王海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重点产业划分及金融工作发展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截止2017年底,我区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90.9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3.4%。十八大以来,共投资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76所,养老机构达到175所,设置养老床位29417张。建成了22个市县级智能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签约、协议加盟服务提供商达3200余家,共提供15个生活服务大类、52个平价收费服务项目。探索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开启了“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引导鼓励民营资本积极参与社会养老服务,落实补贴支持政策,不断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目前,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在保障和提升老年人基本生活,加强养老体系建设的同时,注重健康养老。积极开展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健康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对困难老人给予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不断提升。

  201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民政厅、卫计委、老龄办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16〕45号),同时,自治区卫计委、民政厅、发改委、经信委等20个部门印发了《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制定加快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下发了《宁夏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加大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

  按照规划、实施意见和有关政策措施,“十三五”期间,我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围绕“机构和居家相融合的社区养老、医疗和养生养护相融合的健康养老、数据和服务相融合的智慧养老、基本养老和产业养老相融合的幸福养老”,将有效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深化“医”“养”结合的大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截止去年底,全区医养结合的公办养老机构有103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养结合服务业发展,桃园民族颐养中心、康复生态养生园PPP项目等一批健康养老项目正在实施,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全方位、方便可及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十三五”期间,根据宁夏的乡土特点,继续培育一批生产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提供老年服务的龙头企业,丰富老龄产业市场供给,引导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围绕健康促进、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慢性病治疗、康复护理、辅助器械、智能看护、应急救援等老年人产品,健全完善老龄产业扶持政策,促进老龄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8年7月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0951-503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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