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保证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自治区民政厅根据社会救助工作实际,起草了《宁夏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征求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相关意见建议,并达成一致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4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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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宁夏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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