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 (区)民政局,宁东社会事务局,各社会组织:
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及自我发展能力,结合近年来项目实施实际情况,自治区民政厅研究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请于3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 (加盖公章)反馈至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修改意见。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3月2日
联系人:崔丽婷 电 话:5915556
电子邮箱:mztshzzfw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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