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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日期:2022-10-25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为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治区民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为增强裁量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1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自治区民政厅。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征求意见稿)

   2.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福路207号

联 系 人:余燕      联系电话:5915527 5915657(传真)

邮   箱:nxmztfgc@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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